警惕網絡洗錢陷阱 增強反洗錢意識—— 保護自己 遠離洗錢
一、 遠離網絡洗錢陷阱
截至目前,我國網發數量已高達5億多人。在我們獲得網絡時代的快捷和高效溝通的同時,不法分子也利用網絡快速傳播非法信息,在更廣的范圍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近年來破獲的網銀詐騙、互聯網非法集資等網絡洗錢案件警示我們,對于網絡信息要仔細甄別,不要輕易通過網銀、電話等方式向陌生賬戶匯款或轉賬;對于網絡信息要時刻警惕,不可因貪占一時便宜而最終落入騙局。
二、 選擇案例可靠的金融機構
合法的金融機構接受監管,履行反洗錢義務,是對自身負責。根據我們《反洗錢法》規定,金融機構在履行反洗錢義務中獲取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確保金融機構的隱私權和商業秘密得到保護。
網上錢莊等非法金融機構逃避監管,不僅為犯罪分子和恐怖勢力轉移資金,清洗“黑錢”,成為社會公害,而且無法保障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一個為您頻繁“通融”、違規經營的網上錢莊可能也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讓犯罪的黑手染指您的賬戶。您能放心讓這樣的網上錢莊幫您打理血汗錢嗎?
選擇安全可靠、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金融機構,您的資金和個人信息才更安全。
三、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可能產生以下后果:
他人借用您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
可能協助他人完成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
可能成為他人金融詐騙活動的“替罪羊”;
您的誠信狀況受到合理懷疑;
因他人的不正當行為而致使自己的聲譽和信用記錄受損。
四、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賬戶、銀行卡和U盾
金融賬戶、銀行卡和U盾不僅是您進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國家時行反洗錢資金監測和經濟犯罪案件調查的重要算途徑。貪官、毒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賬戶、銀行卡和U盾進行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賬戶、銀行卡和U盾既是對您的權利的保護,又是守法公民應盡的義務。
五、 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通過各種方式提現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錢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誘惑,使用自己的個人賬戶(包括銀行卡賬戶)或公司的賬戶為他人提取現金,為他人洗錢提供便利。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請您切記,賬戶將忠實記錄每個人的金融交易活動,請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六、 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
開辦業務時,請您帶好身份證件
有效身份證件是證明個人真實身份的重要憑證。為避免他人盜用您的名義竊取您的財富,或是盜用您的名義進行洗錢等犯罪活動,當您開立賬戶、購買金融產品以及以任何方式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如實填寫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機構通過聯網核查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的提問。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將不能為您辦理相關業務。
大額現金存取時,請出示身份證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萬元以上人民幣或者等值1萬美元以上外幣時,金融機構需核對您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權利,而是希望通過這親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渾水摸魚,保護您的資金安全,創造更純凈的金融市場環境。
他人替您辦理業務,請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證件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需要核實交易主體的真實身份,當他代您辦理業務時,需要對代理關系進行合理的確認。
特別提醒,當他人代您開立賬戶、購買金融產品、存取大額資金時,金融機構需要核對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身份證件到期更換的,請及時通知金融機構進行更新
金融機構只能對身份真實有效的客戶提供服務,對于身份證件已過有效期的,金融機構應通知客戶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更新。超過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機構可中止辦理相關業務。
七、 舉報洗錢活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為了發揮社會公眾的積極性,動員社會的力量與洗錢犯罪作斗爭,保護單位和個人舉報洗錢活動的合法權利,我國《反洗錢法》特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公安機關舉報洗錢活動,同時規定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保密。
每個公民都有舉報的義務和權利,我們歡迎所有公民舉報洗錢犯罪及線索。所有舉報信息信息將被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