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本月最后交易日為10月31日,根據上期所、大商所、鄭商所相關規定,對有1711合約持倉手數進行調整,具體規則如下:
上期所:10月31日上午收盤前,銅、鋁、鋅、鉛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5手整數倍;鎳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6手整數倍;黃金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3手整數倍;白銀、錫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2手整數倍;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1711合約應調整為30手整數倍。燃料油1711合約自然人應當在10月26日收盤前調整為0手。進入交割月各品種投機持倉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新開、平倉也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11月10日上午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11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大商所、鄭商所:法人客戶的焦炭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10手整數倍、焦煤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100手整數倍、鐵礦石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100手整數倍、動力煤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200手整數倍、棉花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8手整數倍、硅鐵、錳硅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7手整數倍。進入交割月各品種投機持倉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新開、平倉也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10月31日上午收盤前,自然人客戶大連和鄭州品種1711合約持倉應調整為0手。
隨著交割月品種的臨近,依據交易所規則,1711合約和1712合約會逐級上調保證金。
請廣大客戶注意控制賬戶風險。若違反規定交易所將進行強平,盈利將被沒收,虧損自負,故公司將按交易所要求對違規持倉進行處理。如有咨詢請撥打客服電話400-8888-065。
特此提示!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