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本月最后交易日為11月30日,根據上期所、大商所、鄭商所相關規定,對有1712合約持倉手數進行調整,具體規則如下:
上期所:11月30日上午收盤前,銅、鋁、鋅、鉛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5手整數倍;鎳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6手整數倍;黃金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3手整數倍;白銀、錫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2手整數倍;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1712合約應調整為30手整數倍。燃料油1712合約自然人應當在11月27日收盤前調整為0手。進入交割月各品種投機持倉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新開、平倉也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12月12日上午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12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大商所、鄭商所:法人客戶的焦炭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10手整數倍、焦煤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100手整數倍、鐵礦石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100手整數倍、動力煤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200手整數倍、硅鐵、錳硅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7手整數倍。進入交割月各品種投機持倉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新開、平倉也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11月30日上午收盤前,自然人客戶大連和鄭州品種1712合約持倉應調整為0手。
隨著交割月品種的臨近,依據交易所規則,1712合約和1801合約會逐級上調保證金。
請廣大客戶注意控制賬戶風險。若違反規定交易所將進行強平,盈利將被沒收,虧損自負,故公司將按交易所要求對違規持倉進行處理。如有咨詢請撥打客服電話400-8888-065。
特此提示!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