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上期發【2017】242號文件、《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自2018年1月2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如下 :
銅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13%;白銀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12%;黃金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11%;鋁、錫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10%。
交易所通知自2018年1月2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的漲跌停板調整如下:
銅、鋁、錫漲跌停板幅度由6%調整到5%;黃金漲跌停板幅度由5%調整到4%。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則執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