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鄭州商品交易所【2010】193號文件通知于2010年11月9日結算時起,PTA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6%調整為8%,漲跌停板幅度由4%調整為5%。我公司據此,決定做如下調整:
從2010年11月9日結算時起,將PTA一般月份合約交易保證金收取標準調整為14%。
鄭州商品交易所【2010】194號文件通知于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精對苯二甲酸(PTA)期貨合約當日開平倉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規定暫停執行。
請各位投資者適當調整持倉,妥善安排資金,謹慎運作,同時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資者注意防范市場風險。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