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發〔2017〕54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2017年2月23日晚夜盤交易時起,動力煤品種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按15元/手計收。
取消“若某客戶當日在動力煤單一合約交易量超過8000手(含本數),且日內平今倉交易量超過2000手(含本數),對該客戶該合約當日交易手續費加收30元/手”的規定。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