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上期所發[2014]182號《關于調整線材和燃料油期貨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我公司經研究決定,線材和燃料油1601合約及以后新上市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3%。
請各位投資者密切關注市場變化,謹慎運作,理性投資,防范風險。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關于調整線材和燃料油期貨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