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中金所《關于調整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交易保證金的通知》,我公司研究決定, 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結算時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目前合約價值的33%提高到43%;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套期保值持倉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目前合約價值的13%提高到23%。
依據《中金所進一步加大市場管控,嚴格限制市場過度投機》通知, 自2015年9月7日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客戶在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日內開倉交易量是指客戶單日在單個產品所有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
請各位投資者密切關注市場變化,謹慎運作,理性投資,防范風險。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附件:
關于調整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交易保證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