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上期貨、大商所、鄭商所相關規定,商品期貨1107合約及燃料油1108合約持倉手數應進行調整,具體規則如下:
6月30日收盤前,銅、鋁、鋅1107合約持倉應調整為5手整數倍,黃金1107合約持倉應調整為3手整數倍,螺紋鋼1107合約、線材1107合約應調整為10手整數倍,燃料油1108合約持倉應調整為10手整數倍,法人客戶的棉花1107合約持倉應調整為8手整數倍,進入交割月各品種投機持倉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新開、平倉也應當是相應的整倍數。
6月30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大連和鄭州品種1107合約持倉應調整為0手。
7月12日(最后交易日前3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上海所有品種1107合約持倉應調整為0手。
請廣大客戶注意控制持倉風險。
特此提示!
匯鑫期貨風險控制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