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動力煤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保證金標準及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鄭商函〔2018〕4 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晚夜盤交易時起,動 力煤期貨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由8元/手調整為4 元/手,交易手續費不變,仍按 4 元/手計收。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結算時起,動力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
為 6%,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為 5%。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8 年 1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