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發〔2019〕212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PTA、甲醇期權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分別為1元/手和0.8元/手,免收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行權(履約)手續費收取標準與期權交易手續費相同,行權(履約)后新建期貨持倉不收手續費。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