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批準同意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組織開展PTA、甲醇期權交易,現將掛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掛牌時間
PTA、甲醇期權合約自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掛牌交易,當日8:55-9:00為集合競價時間。
二、 掛牌合約月份
首日掛牌合約包括:標的月份為2003、2004、2005、2007及2009的PTA期權合約,標的月份為2003、2004、2005及2009的甲醇期權合約。
三、掛牌基準價
鄭商所根據期權定價模型計算各期權合約基準價。其中,波動率參數根據PTA、甲醇期貨歷史波動率等因素確定,利率參數取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掛牌基準價于12月13日結算后在鄭商所網站“交易數據”欄目公布。
四、夜盤交易時間
12月16日當晚起,PTA、甲醇期權合約開展夜盤交易。PTA、甲醇期權合約夜盤交易時間與PTA、甲醇期貨合約相同。
五、最大下單數量
限價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手,市價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2手。
六、持倉限額
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所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月份PTA、甲醇期權合約投機持倉限額均為30000手,投機與套利持倉之和不得超過投機持倉限額的2倍。
做市商持倉限額均為60000手。
七、詢價限制
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可以向做市商詢價,對同一期權合約的詢價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0秒。
PTA期權合約最優買賣報價價差小于等于下表價差時,不得詢價。
申報買價(元/噸) | 價差(元/噸) |
申報買價<50 | 8 |
50≤申報買價<100 | 10 |
100≤申報買價<200 | 20 |
200≤申報買價<300 | 30 |
300≤申報買價<500 | 50 |
500≤申報買價 | 75 |
甲醇期權合約最優買賣報價價差小于等于下表價差時,不得詢價。
申報買價(元/噸) | 價差(元/噸) |
申報買價<50 | 5 |
50≤申報買價<150 | 15 |
150≤申報買價<250 | 25 |
250≤申報買價 | 36 |
特此公告。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