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鄭商發〔2019〕166號文件通知,本公司經研究決定,2019年10月8日恢復交易后,自強麥期貨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市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強麥期貨2003合約及之后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0%,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5%。強麥期貨1911合約、2001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保持不變。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