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發〔2024〕6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8月27日(周二)交易起,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客戶在集運指數(歐線)期貨新上市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手。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戶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2日